隨著全球新能源產業(yè)的蓬勃發(fā)展,鋰電池作為核心儲能產品,出口需求激增?;葜莞蹜{借毗鄰珠三角鋰電池產業(yè)帶的區(qū)位優(yōu)勢,成為華南地區(qū)鋰電池出口的重要樞紐。然而,鋰電池屬于第9類危險品(UN編號UN3480/UN3091等),其出口報關涉及嚴格的國際運輸規(guī)范和海關監(jiān)管要求。本文系統(tǒng)梳理惠州港鋰電池出口報關全流程及關鍵操作要點,助力企業(yè)規(guī)避風險、高效通關。
進出口經營權:完成海關備案,取得《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(fā)貨人備案回執(zhí)》。
危險品經營許可證:若鋰電池為帶電產品(如儲能電池組),需向應急管理部門申請。
產品合規(guī)認證:
UN38.3測試報告:證明鋰電池通過高度模擬、振動、沖擊等8項安全測試(有效期1年)。
MSDS(安全數(shù)據(jù)表):中英文版本,標注電池類型(鋰離子/鋰金屬)、能量密度、運輸警示(如防火、防短路)。
危包證(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):由海關技術中心簽發(fā),證明包裝符合UN標準(如UN認證紙箱+防靜電內襯)。
UN編號與運輸名稱:
鋰離子電池:UN3480(電池單獨運輸)或UN3481(與設備包裝)。
鋰金屬電池:UN3090或UN3091。
GHS標簽與外箱標識:
外包裝張貼第9類危險品標牌(菱形標志,含UN編號、防火標識)。
標注“Lithium Ion Batteries”(英文)及“僅限全貨機運輸”(如適用)。
委托專業(yè)貨代:選擇具有IMDG Code認證的船公司(如馬士基、中遠海運),提前14天提交:
危包證、UN38.3報告、MSDS
DGD(危險貨物運輸聲明):注明積載要求(如遠離熱源、禁止與氧化劑混裝)。
包裝與裝箱要求:
電池需獨立絕緣(如電極貼膠、單獨塑料盒封裝),外箱加貼“防倒置”標簽。
整柜運輸時,集裝箱外需懸掛危險品標牌。
錄入報關單數(shù)據(jù):通過“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”填寫:
HS編碼:如8507.60.00(鋰離子蓄電池)、8507.80.00(鋰金屬電池)。
申報要素:品牌、型號、容量(Wh)、是否含電解液等。
上傳隨附單證:
商業(yè)發(fā)票、裝箱單
危包證、UN38.3測試報告
運輸鑒定書(非危鋰電池需提供《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》)。
查驗重點:
核對UN編號與包裝標識一致性。
檢查電池絕緣措施(如是否裸露電極)。
常見問題處理:
標簽缺失:現(xiàn)場補貼并提交整改報告。
文件不全:補傳UN38.3報告或MSDS。
放行通知:海關簽發(fā)《出口貨物放行單》,貨物裝船離港。
獲取提單(B/L):確認提單標注“Dangerous Goods as per IMDG Code”。
結關與退稅:報關單狀態(tài)變更為“已結關”后,憑退稅聯(lián)申請增值稅退稅。
商業(yè)發(fā)票、裝箱單、報關單的電池型號、數(shù)量、UN編號必須一致,避免海關退單。
空運鋰電池:需符合IATA《危險品規(guī)則》(DGR),提供1.2米跌落測試報告。
帶設備出口:設備內置電池需滿足“Section II”包裝要求(如電量≤100Wh)。
歐盟市場:需CE認證、RoHS檢測(鎘、鉛等重金屬限值)。
美國市場:UL認證、FCC合規(guī)(電磁兼容性)。
提前申報模式:貨物抵港前3天提交預錄單,實現(xiàn)“貨到即放”。
AEO認證:申請海關高級認證企業(yè),享受優(yōu)先查驗、降低查驗率。
數(shù)字化管理:使用ERP系統(tǒng)同步報關數(shù)據(jù),減少人工錄入錯誤。
Q1:鋰電池出口是否必須提供UN38.3報告?
是,所有鋰電產品(含配套設備)出口均需提供有效期內UN38.3報告。
Q2:小批量樣品電池如何簡化報關?
樣品可申請“非危鑒定”,按普貨出口,但需滿足豁免條件(如電量≤20Wh/電芯)。
Q3:報關時HS編碼歸類錯誤如何處理?
未放行前可通過單一窗口申請改單;已放行需向海關提交《報關單修改/撤銷申請表》。
惠州港鋰電池出口報關的核心在于“分類精準、單證合規(guī)、操作專業(yè)”。企業(yè)需建立從生產端到物流端的全鏈條管理體系,嚴格遵循IMDG Code及海關法規(guī),并善用政策工具提升通關效率。建議與具有危險品操作經驗的貨代、報關行深度合作,定期參與海關法規(guī)培訓,動態(tài)優(yōu)化出口策略,以應對全球市場對綠色能源產品的爆發(fā)式需求。